“要不是法官的帮助,真的不知道何时才能拿到我们的工资,真的是太感谢了。”日前,原告韩某某等人在拿到孙某某拖欠的工资后,激动的对法官说。原来,该院南横林子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依法为韩某某等13名农民工追回11万余元的工资,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被告孙某某在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绿洲新天地小区进行建筑施工,原告韩某某组织人员在该工地提供劳务,因孙某某未付清工人工资,于2012年9月给韩某某出具一份欠据,欠据上注明欠款金额15万元,未约定履行期限和利息。孙某某已给付韩某某等工人工资4万元,尚欠11万元,孙某某均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无奈之下,韩某某等人于2017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件的社会影响和农民工的实际困难,如果办案周期过长,反而不利于快速实现权益,只有调解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办案法官联系了劳动监察部门,耐心地倾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用通俗易懂的法律语言帮助他们打消顾虑,同时向被告告知相关法律后果,从法律的角度要求其履行义务。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在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被告孙某某当场支付了拖欠的工资,此案得以圆满的解决,13名农民工朋友顺利拿到薪酬,悬着的心也终于着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