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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农垦法院:建立涉企执行“绿色通道”快立快执快结

  发布时间:2017-04-25 14:51:11


    红兴隆农垦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增强为经济发展和为大局服务的主动性,深化拓展服务措施,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近日,红兴隆农垦法院执行局第一执行中队双柳河办案组快立快执,4天内执结2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为农场执行回土地租金47万余元,得到农场党委的好评。

    2016年11月1日,邰来金、邰颜东因拖欠五九七农场2014年以来的土地租金引发纠纷,红兴隆农垦法院受理后,判决邰来金应缴付土地租金206580.91元,邰颜东应缴付土地租金264478.35元,合计应缴付土地租金471059.26元。

    判决生效后,邰来金、邰颜东未按生效判决履行给付义务,原告于2017年4月11日申请强制执行,同日受理后办案组迅速了解案情,得知在诉讼阶段已对邰来金、邰颜东的水稻产品进行了查封,并告知邰来金、邰颜东可以变卖水稻,将水稻款交至法院,而邰来金、邰颜东变卖水稻后没有交付水稻款。执行干警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手续的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邰来金、邰颜东进行劝说督促其履行,并讲明邰来金、邰颜东变卖水稻且未将水稻款交至法院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要求邰来金、邰颜东于4月14日前履行给付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7年4月14日,邰来金、邰颜东主动到法院按照生效判决的内容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两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孙玉鑫    

文章出处:双柳河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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