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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农垦法院利用微信视频远程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17-04-07 09:15:15


    近日,红兴隆农垦法院红旗岭法庭利用手机微信仅用了2个小时就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利用微信聊天和微信视频更及时、更有效地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开辟了司法便民服务新路径。

    原告余某与秦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于2011年生有一子,现随原告生活。从2013年7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生活,原告去山东居住工作,被告仍在红旗岭农场工作。随着时间推移,双方感情更加淡漠,原告产生了离婚念头,托其母亲向法庭递交了起诉状。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传唤被告秦某到庭询问了相关情况,认为双方和好的可能性不大,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决定调解处理案件,鉴于原告远在山东,因工作原因无法回来参加调解,但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又必须到庭,经了解原被告双方均有微信,主审法官征求双方意见后通过微信聊天和微信视频开始了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主审法官制作了书面的调解协议通过微信发送给原告,让原告在视频前面签字确认协议后寄回法院,法院再依法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一起离婚案件就这样圆满解决了。

    这种创新便民利民的新方法新举措,既便利了群众诉讼,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韩冰    

文章出处:政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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