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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顺应法官员额制改革 红兴隆农垦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6-11-14 15:57:01


    11月3日,红兴隆农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蔡天宇寻衅滋事一案,王海军院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庭前王海军院长亲自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人蔡天宇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该案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表示认罪,服从判决不上诉。这是红兴隆农垦法院自法官员额制改革以来,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的一个小小缩影。

    法官员额制是进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又是实行司法责任制的基础。全面实行员额制改革,法官回归本位,对进一步提高法院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积极顺应法官员额制改革,红兴隆农垦法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从提升理念、完善审判管理入手,切实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精神,提出要继续深化落实审判权责任运行机制改革,庭长要有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要率先垂范,成为最懂业务、办案数不少于全庭40%的最能办案法官,要求院党组成员更要带头办案做好表率。截止目前,全院受理各类案件2924件,同比去年上升了33.5%,结案2136件,同比去年上升了28.4%,审、执工作保持了“收案数量大幅上升,结案数量同比增加,结案效率明显提升”的良好审判运行态势。其中,王海军院长主审并审结案件7件,院党组成员审结案件24件,庭长办案1358件,院庭长办案占全院审结案件的63.6%。

    红兴隆农垦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有效化解了大量纠纷,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增强了法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并起到了良好的指导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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