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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农垦法院法官被评为全省优秀党员干警

  发布时间:2016-07-04 09:02:05


    6月29日,红兴隆农垦法院法官韩继武又获殊荣,被授予全省优秀党员干警称号。

    韩继武同志,男,196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1981年调入法院工作,现任红兴隆农垦法院北兴人民法庭庭长。作为北大荒的第二代,33年来他扎根人民法庭,认真履职,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真心倾听每一个诉求,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情系百姓,汗洒桑梓。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在化解矛盾的第一线,他默默做着为百姓排忧解难的好事。2013年1月北兴农场玉米种植户400余人,因七台河市某公司拖欠玉米款一事到总局上访,态势严峻,农场对这一上访事件无法有效协调,希望法庭尽快解决矛盾。韩继武在院领导的指导下,第一时间成立了专案组,立即召集了300余名种植户,询问他们的诉求等,法庭当即受理了271名玉米种植户的诉前保全案并依法迅速办理诉前保全相关手续。紧接着不顾17小时的舟车劳顿,他又带领三名审判人员询问当事人、清点和查封财产等工作一气呵成,总计查封粮款900余万元,加上查封的其他物品,保全金额总计达1500多万元。在他的努力下,农户终于在同年5月的春种季节,拿到了近2400万元的粮款,妥善地解决了种植户春耕生产的资金问题,保障了农场的和谐有序的发展,农场百姓逢人便兴奋地说,韩庭长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他审理的案件近4000 件,年均结案120余件,调撤率达98%以上,2013年度,被评为全省百名办案标兵状元。在他的带领下,近年来,北兴人民法庭连续三年被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授予优秀法庭和人民法庭标兵称号;多次被农垦中院评为系统先进集体、先进法庭标兵。他个人还先后获得省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农垦法院系统人民满意好法官,红兴隆管理局优秀共产党员,红兴隆农垦法院先进干警、优秀审判员,北兴农场优秀共产党员等25项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孙玉鑫    

文章出处:江川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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