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十年心难安 投案自首是出路
作者:王佳 发布时间:2016-03-01 09:25:04
2003年3月27日至2004年1月4日,杨洪武任中国农业银行红兴隆支行北兴办事处专职储蓄代办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的储蓄存款580 159.07元占为己有,携款外逃后,于2014年12月19日主动投案。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杨洪武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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