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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农垦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

  发布时间:2015-10-28 10:14:51


    10月23,红兴隆农垦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对一名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2015年7月13日,在张某起诉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之后被告李某未按约定履行义务。2015年8月20日,申请人张某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某的欠款本金14000元及相应的利息。2015年9月初,法院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执行时,被执行人保证将在9月底履行欠款。

    时隔近两月,被执行人再次失言未按计划履行义务,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法院对被执行人李某的原粮实施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代理人对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做法表示理解,没有怨言,并将原粮当场过称,双方协商的价格折合人民币16000元,依法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一起强制执行拒不履行生效裁决案件顺利完成,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孙玉鑫    

文章出处:红兴隆农垦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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