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农垦法院在着力破解“送达难”中,根据实际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从多方面破解“送达难”,切实提高案件质效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了破解“送达难”,红兴隆农垦法院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前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通过电话告知当事人领取法律文书的时间和地点;充分发挥连队干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等基层组织和人员的作用建立协助送达机制,建立起协助送达网络体系;注重委托送达,对于在辖区外的当事人通过传统的委托当地基层法院送达的方式,委托送达;健全留置送达机制,适当放宽留置送达的适用条件和方式,在见证人或当事人不愿签字时,通过执法记录仪录相为证固定送达现场,在送达回证上说明拒签事由和日期;要求当事人填写送达方式确认书,在诉讼过程中要求当事人填写送达方式确认书,告知法律后果,在送达时按当事人自己填写的方式送达;审慎适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对于破解法院送达难,威慑恶意规避诉讼当事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公告送达容易形成缺席裁判、延误上诉等不利后果,对此法院对每一起公告送达案件均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务必做到在公告前穷尽各种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