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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件大道理|土地流转起纷争 倾心调解护春耕

发布时间:2026-04-08 08:20:17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转租引发的涉农纠纷,让双方当事人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案情回顾


图片由AI辅助生成

   2022年3月,李某与周某达成土地转租口头协议,约定周某将其承包的54.2亩旱田转租给李某,租期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年租金15000元,并特别约定,国家和农场发放的补贴及生资款归李某所有。合同履行期间,周某在收到了2022年及2024年的相关补贴后,未按约定给李某。经多次索要无果,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高效化解纠纷,法官采取了“情理法融合+分步调解”的方式开展工作。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逐一核对补贴发放记录,让双方对欠款事实和金额有了清晰、一致的认识。随后,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向被告释明,根据合同约定,补贴应归实际种植者李某所有,其未按约返还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在事实清晰、法理分明的基础上,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周某一次性返还李某补贴款10000元。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订立合同,既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需注意的是,口头合同在维权时举证难度相对更高,建议尽量留存聊天记录、录音、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环节,均应恪守承诺、善意协作。任何违反合同约定、背弃诚信的行为,都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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