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成功促成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收到申请执行人赠送的一面锦旗。
案情回顾
颜某受雇于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某墙体单项抹灰工程。工程顺利完工后,该公司却未能如约支付劳务费用。经多次催要无果,颜某诉至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给付义务,颜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考虑到企业经营实际,该公司提出希望分期付款的和解方案。然而,由于此前长期被拖欠工资,颜某对该公司的承诺已失去信任,坚决要求一次性执行到位。面对僵局,执行干警多次约谈该公司负责人,从法律规定讲到诚信经营,从企业责任讲到社会影响,反复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和对企业信誉造成的损害。经过执行干警连续多日的沟通协调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筹措资金。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该公司一次性向颜某支付劳务费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共计11.9万元。
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将继续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升执行质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