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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心护苗|对校园欺凌说“不”!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点亮“开学第一课”

发布时间:2026-03-23 14:49:09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3月19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友谊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刘阳走进校园,以“拒绝校园欺凌 学会对校园暴力说‘不’!”为题,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场生动深刻、干货满满的法治专题讲座。


   “同学们知道吗?法律不仅是保护我们的铠甲,也是约束行为的边界。”讲座伊始,法治副校长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剖析了校园欺凌从一句刺耳的“外号”、一次故意的“排挤”,逐步升级为无法挽回的暴力犯罪的演变路径,详细解读了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引导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欺凌并非只是拳脚相加的身体伤害,言语上的侮辱、社交上的孤立、网络上的攻击,同样属于欺凌行为,必须坚决抵制。这堂生动的法治课,在少年心中种下了敬畏法律、勇敢担当的种子,也为共建平安校园注入了坚实的司法力量。


   此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是红兴隆人民法院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个缩影。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等活动,用司法温度守护青春芳华,让法治阳光洒满校园每一个角落。

责任编辑:李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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