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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法院|《中国城市报》刊发《黑龙江红兴隆人民法院:红心护苗 法润青禾 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质品牌》

发布时间:2025-12-17 08:13:21


     12月15日,《中国城市报》以《黑龙江红兴隆人民法院:红心护苗 法润青禾 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质品牌》为题,报道了红兴隆人民法院“红心护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质品牌。


全文如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同一株株正在拔节生长的青苗,他们的健康成长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更关乎社会的长远发展与国家的复兴伟业。如何为他们撑起一片清朗的法治晴空,以司法之力守护青春的航程?


     近年来,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立足工作实际,自觉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置于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中谋划推进,倾力打造“红心护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质品牌。“红心”象征着人民法院对党和人民事业的绝对忠诚,以及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炽热情怀;“护苗”象征着以法治之力精心呵护每一株“青禾”免受风雨侵蚀,向阳而生。

     该品牌深度融合司法的刚性力度与人文的柔性关怀,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智慧创造性地运用于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探索出一条“前端深耕预防、中端温情干预、后端协同共治”的特色路径,努力让法治精神如春风化雨,浸润未成年人成长的每一个节点。

前端固本 深耕预防教育

     预防是最有效的保护。红兴隆人民法院坚持将法治教育的关口前移,变“事后补救”为“前端疏导”,通过体系化、沉浸式的普法教育,在孩子们心中播下尊法守信的种子。

     配强法治副校长,拧紧源头“安全阀”。法院精心选派17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法官及青年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实现“送法进校园”的常态化、制度化。他们不仅是法律的宣讲者,更是校园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工作中,他们紧密围绕“拒绝校园欺凌”“筑牢网络安全”“强化家庭保护”等核心主题,结合“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网络暴力防治”等社会热点,通过“法律微课堂”、情景剧、知识竞赛等生动形式,为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定制“法治营养套餐”,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可知可感、入脑入心。


     创新沉浸式体验,构筑成长“防火墙”。为破解普法教育“听得多、体验少”的难题,法院大力创新普法形式,打造身临其境的法治课堂。定期组织学生“旁听庭审”,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将真实的法庭变为法治教育的第一现场。同时,常态化举办“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们亲自化身“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在完整的流程演绎中深度感受法律的庄严、程序的正义以及思辨的魅力。这种沉浸式体验,极大地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规则意识、底线思维,帮助他们深刻理解“法不可违、行有所止”的内涵。

     夯实普法主阵地,延伸保护“辐射圈”。法院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双向发力拓展法治教育覆盖面。高标准打造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定期举办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三年来已接待4473名师生参观学习,基地成为辖区青少年感悟法治文化的重要平台。2023年红兴隆人民法院获评第二批黑龙江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更具创新性的是,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校园内部,与宝清县八五二农场小学联合成立了“校园调解室”,并指导学生担任“校园普法宣传员”。这一举措不仅探索了学生间小矛盾、小纠纷的自主化解新路径,更培养了一批知法、懂法、用法的“小小法律明白人”,实现了普法教育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的跃升。

中端润心 贯彻特殊保护

     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红兴隆人民法院准确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让每一份裁判都体现出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最大关怀和尽力挽救。


     坚持“寓教于审”,庭审成为教育课。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法官的角色超越了单纯的裁决者,更是一位特殊的“国家监护人”和人生导师。法庭在调查与辩论环节之后,专门设置独立的“法庭教育”环节。法官会像老师一样,结合社会调查掌握的情况,深入剖析被告人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社会危害,用语重心长的方式引导其真诚悔过、明辨是非、重拾信心。这一环节旨在唤醒良知、治愈心灵,为失足少年点亮回归正途的灯塔。

     推动“多元联动”,纠纷化解有合力。对于涉未成年人的纠纷,特别是涉校园伤害、抚养权争议等案件,法院坚决摒弃“一判了之”的简单思维,积极构建并实践“法庭+学校+家庭+社区+N”的多元联动调解模式。例如,红兴隆人民法院兴凯湖人民法庭在处理一起因琐事引发的校园欺凌赔偿纠纷时,并未急于开庭,而是第一时间联合学校德育处、所在地社区、公安等部门,组成调解团队,从法、理、情多角度进行疏导。最终,侵权学生及其家长深刻认识到错误,真诚道歉并及时赔偿,受害学生的心结得以化解,有效避免了诉讼程序可能带来的二次伤害,将矛盾彻底消弭于萌芽状态。

     落实“判后回访”,跟踪帮教不断线。宣判并非工作的终点,而是跟踪帮教的新起点。承办法官定期通过电话、家访、约谈等形式进行回访。回访不仅关注其是否服从判决、履行义务,更密切关注他们的心理状态、家庭关系、返校复学或就业情况,并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技能培训或生活帮扶,防止其再次失足,确保司法保护的链条形成完整闭环,真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救赎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的目标。

后端共治 延伸司法职能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最广泛的社会共识和力量。红兴隆人民法院主动将司法职能向社会治理前端延伸,积极构建协同共治的大格局。

     发出精准司法建议,推动源头治理。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显微镜”和“望远镜”的作用,通过对类案、系列案进行系统研判,敏锐发现案件背后反映出的校园安全管理漏洞、网络平台监管盲区、家庭教育普遍缺失等深层次、苗头性问题。据此,向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发出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司法建议书,并积极跟踪反馈落实情况,从制度机制层面预防和减少风险,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搭建常态协作平台,凝聚保护合力。法院是“红心护苗”品牌的核心引擎,但绝非唯一力量。红兴隆人民法院通过“公众开放日”邀请各界代表走进法院,以“法院+”模式常态化联动各方调解,并与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了稳固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各方职责明确、信息互通、行动协同,形成了反应迅速、覆盖全面的未成年人保护响应网络,确保一旦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损的线索,保护力量能够第一时间联动到位。

     探索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常态运行。为使协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从“临时响应”走向“常态长效”,法院积极推动与各协作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典型案例联合发布制度等。例如,定期召开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已成为研判形势、分享经验、部署行动的关键平台。这些长效化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够持续、稳定、有效地向纵深推进,凝聚起全社会共同护“苗”成长的强大合力。

     少年强则国强。红兴隆人民法院的“红心护苗”实践,是新时代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缩影。它深刻地诠释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最高追求,不在于审理了多少案件,而在于预防了多少悲剧、挽救了多少孩子、促进形成了多么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红心护苗”品牌建设,不断丰富其时代内涵与实践外延,让法治的阳光更加公平、温暖地照耀每一株“青苗”,助力他们在新时代的沃土上茁壮成长、挺拔成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栋梁之材。

责任编辑:李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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