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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暖阳”|情理法相融化解遗产纷争 巧调解弥合亲情续写和睦

发布时间:2025-11-24 15:22:39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饶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以情理法相融的调解艺术,不仅妥善处置了遗产分配,更弥合了家庭成员间的亲情裂痕。

案情回顾


图片来源于网络

     张大爷去世后,其配偶李大娘自愿放弃继承,但因其未立遗嘱,其遗产分配问题在其三名子女之间引发了争议。小弟认为其作为家中独子,应继承主要遗产;两位姐姐认为,她们同样享有继承权,理应在遗产分配中得到体现。各方争执不下,原本因亲人离世而倍感伤痛的亲情关系蒙上了更深的阴霾,李大娘见此情形更是心痛不已。最终,纠纷被诉至饶河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一纸判决虽能界定财产归属,却可能割裂最后的亲情纽带,调解才是化解此类家事纠纷的最佳途径。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情理法多维度进行疏导,向当事人释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阐明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享有平等继承权,且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同时,法官亦从情感入手,劝导当事人:“遗产不应是亲情的分割线,而是逝者对家人最后的牵挂。那套承载着家庭记忆的房子,记录着团圆的时光;那笔凝聚着毕生心血的存款,饱含着对家人的期许。它们不应成为家人之间的隔阂,而应是亲情的延续。”

     法官真诚的话语触动了各方当事人,大家的对立情绪显著“软化”,开始从家庭整体利益和亲情维系的角度理性协商。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考虑到小弟与张大爷共同生活并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由其继承张大爷名下房屋;张大爷留下的存款遗产则由三名子女平均分配。此外,三名子女达成一致意见,由小弟与李大娘共同生活,其余子女定期给付赡养费。该方案既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原则,也兼顾了家庭内部的实质公平与情感认同。

法官后语:

     家事审判,寻求的不仅是定分止争,更是修复情感、维系和睦。本案中,饶河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将调解贯穿始终,用真诚化解分歧,用理性平衡利益。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生动诠释了“和为贵”的传统文化智慧与司法为民的现代法治精神,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李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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