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律知识100问》(八十三)
发布时间:2025-11-21 16:31:27
开栏语
古有“一诺千金”,今需“一字千金”。借条的一笔一画、利率的一厘一毫,皆是诚信文化的具象表达。从历史契约智慧到当下维权要点,让“法”为借贷筑牢底线,让“信”在规则中延续温度。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民间借贷法律知识100问”专栏,普及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
83、拟定借条时如何确保保证人的责任为连带保证责任及有效保证期间?
答:借款过程中,有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借款债务提供保证时,应当在借条明确写明“保证人某某为借款人某某的前述借款本金、利息及债权人为追索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前述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年”
责任编辑:李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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