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双鸭山人民法庭收到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郑某专程送来的一面锦旗,锦旗上“执法如山扶正义 秉公办事为人民”的几个字,传递着群众对法庭公正裁判、司法为民实践的高度认可。
案情回顾
该案为一起典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郑某与被告周某在工程竣工后,因工程款结算金额、工程质量验收及工期延误责任等问题产生严重分歧,争议工程款高达数百万元。双方情绪对立、矛盾激烈,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成为困扰当事人多年的“心头石”。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法官组织庭前会议,系统梳理争议焦点。针对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等专业问题,依法委托司法鉴定,为裁判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通过多轮庭审交锋和数十份证据的逐项审查,法官逐步厘清了案件中的复杂法律关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周某向原告郑某支付工程款625万元、利息10万元;郑某在周某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案涉小区相关楼栋的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一面锦旗,是认可,更是责任。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双鸭山人民法庭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持续提升审判质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