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对罪犯滕敬贵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2 15:22:22
罪犯滕敬贵,男,1949年5月1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八五八农场退休工人,住黑龙江省虎林市八五八农场晨光小区3号楼3单元302室。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在对滕敬贵执行刑罚时发现其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死、糖尿病、脑梗死、急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Ⅳ级无法羁押,现罪犯滕敬贵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决定立案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查,现向社会公示,接收监督。
公示期限:2025年9月12日至9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院暂予监外执行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院反映。
联系电话:0469-5860118
通讯地址:红兴隆人民法院
邮编:155811
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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