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兴凯湖人民法庭成功高效执结两起被执行人为同一人的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也彰显了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案情回顾
2018年10月,何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不久后,何某又雇佣张某进行铲车作业,产生作业费3.12万元。双方约定款项于年底前一并付清。然而,何某在偿还1200元后,剩余款项一直未能支付。张某遂诉至法院。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明确了还款期限。但调解书生效后,何某并未依约履行,张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何某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信息进行了全面查询,但反馈结果显示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惩戒失信行为,法院依法对何某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此后,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和解初期,何某按期履行了部分款项,累计支付5万元。但至2025年,何某再次失信,未按和解协议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面对被执行人的反复失信,执行干警并未放弃,一方面持续加强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果断准备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法官耐心的沟通下,被执行人何某最终将剩余款项全部履行完毕,两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上述两起案件的成功执结,是红兴隆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以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作风、更实的举措,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