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绘青春
开学第一课
从“法”开始
法治引领青春航向

8月27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友谊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刘阳走进校园,以《以法之名 共绘青春华章》为题为全体六年级新生带来一场生动的法治专题讲座,拉开新学期法治教育序幕。


讲座中,刘阳法官结合青少年成长特点与真实案例展开讲解,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用“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网络言论的边界”等贴近学生生活的话题,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权利与义务,让学生们对法律条文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理解。同时,针对“如何应对校园暴力”“拒绝不良诱惑”等常见问题,传授实用自我保护技巧与求助方法,引导学生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在互动问答环节,刘阳法官解答了学生关于“校园里的矛盾能否私下解决”“被恶意造谣该怎么办”等疑问,现场氛围积极热烈。学生们积极参与,提出自己的困惑,刘阳法官则耐心细致地解答,让学生们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此次“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易懂的成长指南,不仅帮助新生快速适应校园规则、明确行为底线,更为构建平安、法治、和谐的校园环境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