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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之间互相转账,是“爱”还是“债”?

发布时间:2025-09-01 08:09:59


2023年8月,小乔与小李

通过朋友聚会相识

之后建立恋爱关系


两人恋爱期间

小乔曾多次在七夕、小李生日等特殊日期

通过微信向男友小李转账

“520”“1314”等

特殊金额作为祝福


2024年3月至9月

小李因创业需要资金

多次向小乔借款

2万元、3万元等大额款项


2024年8月

小李急需缴纳房租

向小乔借款2万元


2025年6月,二人分手

小乔要求小李返还恋爱期间的

特殊金额转账和各类借款

小李并未理会小乔的要求

在小乔打电话索要时直接挂断


小乔将小李诉至法院

要求小李偿还特殊金额转账、各类借款

共计19.3万元

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小李

偿还小乔借款15万元

本期普法法官

红兴隆人民法院法官

李婧婧


情侣间的“恋爱消费”究竟是赠与还是借款?
     恋人双方如果在转账备注、红包留言或支付款项后的聊天记录中明确表明款项性质为借款,分手后可要求对方返还。但是,考虑双方恋爱期间关系特殊,在七夕、生日等特殊日期,带有“520”“1314”等特殊寓意的转账,若无明确借款意思表示,法院通常认定为赠与性质,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对方返还。 本案中,结合小乔提供的转账明细、聊天记录可知,小乔向小李转账共计19.3万元。其中,小乔多次向小李转账具有特定含义的“520”“1314”小额款项共计4.3万元,属于情感表达,法院认定为赠与性质,无需返还。其余的15万元均未有任何有关款项性质的备注,但在聊天记录中小乔多次作出“借你2万元、3万元”等借款意思表示,在聊天记录中小李未提出异议,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且小李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款项系赠与或用于共同消费 ,在综合分析本案实际情况后,法院认定为借款,需要返还。

如何区分“爱”与“债”,避免转账纠纷?
     恋爱关系不应过度依赖物质层面的往来,而更应注重情感上的契合与精神上的共鸣。情侣在恋爱期间涉及大额经济往来时,应明确款项性质并留存相关凭证,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难以举证。需注意的是,具有特殊含义的“520”“1314”等转账在法律层面常被认定为赠与,情侣转账前需谨慎考虑,避免因金钱问题伤害感情。恋爱中,要建立真诚的恋爱关系,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来源:黑龙江省农垦中院

责任编辑:李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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