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兴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从“办案机制、需求导向、善意执行、普法宣传”四个维度协同发力,推出一系列创新服务举措,切实提升纠纷解决质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创新办案机制
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

结合审判实践和企业实际需求,制定并实施《红兴隆人民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2大任务和14项具体举措,全面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持续开展“访企问需”专项活动,院庭长带队走访企业17家,系统梳理出19项高频法律问题,涵盖公司内部治理与外部交易等多方面,并据此编印《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红法有方系列法律知识手册》等实用资料。针对土地转让、物业纠纷等典型问题,发出司法建议3份,有效助推企业提升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能力。
聚焦企业需求
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农资、农机赊购纠纷,强化多元共治,联合农业部门及管理区或作业站,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调解42次,着力促成调解方案,保障个体工商户资金周转;针对涉农金融借款纠纷,帮助机构优化涉农信贷风险管控流程,2025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比下降31.11%;针对粮食购销环节产生的合同及款项纠纷,及时查明粮款拖欠原因等事实,向收购企业提示违约风险与法律责任,督促其按期履约。红兴隆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5日审结的关某诉赵某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充分释法说理,最终达成由具备履行能力的某商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兼监事赵某分两期向关某支付共计140万元款项,从源头保障债权的高效实现。
柔性执行策略
实现护企安商双赢

统筹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解决“执行难”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和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摸排,形成工作台账,优先采取执前调解等柔性措施,综合运用交叉执行等手段,全力兑现胜诉企业权益。截至目前,执结涉企案件108件,执行到位1572.77万元。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运用“放水养鱼”执行思路,活封活扣生产设备17套,恢复企业信用6家,有效维护市场主体经营活力与创新动力。
深化普法宣传
播撒法治营商“种子”

创新推行“三三三”普法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巡回服务 法润‘三农’司法服务大集”等普法活动31场,进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17次,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19个,切实帮助企业规范用工、引导职工依法维权。相关典型经验《“面对面”问需于企 零距离“诊脉开方”》获《中国审判》刊发推广,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