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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知识100问》(三十二)

发布时间:2025-08-08 16:32:49


开栏语

     古有“一诺千金”,今需“一字千金”。借条的一笔一画、利率的一厘一毫,皆是诚信文化的具象表达。从历史契约智慧到当下维权要点,让“法”为借贷筑牢底线,让“信”在规则中延续温度。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民间借贷法律知识100问”专栏,普及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

32、民间借贷中,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受让人起诉债务人,债务人可否以当时债权人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认定债权转让无效?

     答:债权转让在此前未通知债务人,但受让人起诉的,起诉事实实质上是通知了债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转让协议书在案件起诉状到达债务人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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