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4日会同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针对11类民事纠纷,制定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再次就推广应用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联合印发通知,自2025年7月14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应用67类示范文本。
新发布的示范文本适用于哪些纠纷?
如何获取示范文本呢?
本次发布的示范文本在修订第一批11类试行文本的基础上新增56类,囊括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9个领域。
获取方式
1.线下获取
红兴隆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放置纸质版空白示范文本及实例供取用,可在现场领取。如在填写过程中遇到困难,可咨询工作人员指导填写。
2.线上获取
微信小程序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入“辅助工具”→选择“文书模板”→下载所需文本
微信小程序搜索“龙法和当事人”→进入“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下载所需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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