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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忧信箱”|本期话题:旅游时被“强迫消费”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5-05-14 15: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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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人民法院“解忧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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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时被“强迫消费”的问题而苦恼

下面,“解忧信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条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第九十八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温馨提示

     1.仔细阅读合同:报名参团前,务必仔细阅读旅游合同,特别是关于自费项目、购物安排等条款,如有疑问及时提出。

     2.保留相关证据:出行过程中,注意保留好合同、行程单、发票等相关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3.理性消费:面对导游推荐的自费项目,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理性选择,不要盲目跟风或碍于情面。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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