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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农垦法院四项措施强化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录播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12 09:23:43


    为进一步规范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录播工作,全面反映司法审判工作全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促进司法公正,扩大审判工作的法制宣传效果,红兴隆农垦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以促进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录播的健康、稳定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庭审直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政工处,按规定配齐硬件设施,由一名网络管理人员具体操作网络视频录制和上传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军同志对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亲自抓,坚持做到录制前向审判人员、网络管理人员询问直播准备情况,录制后亲自观看、点评,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二是注重形象,强化队伍素质。一方面通过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理论素质,不断增强其庭审引导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庭审驾驭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及应用审判技巧能力。另一方面组织广大干警进一步规范干警的司法礼仪和言行举止,切实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树立。

    三是加大力度,强化直播录播效果。对依法公开审理的群众广泛关注、在社会上有较大社会影响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一律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录播,继8月8日首次对案件庭审情况进行录制播出后,目前为止该院已经成功组织了33次庭审直播录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加强管理,严把录播案件质量。庭审录音录像的时间由书记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自案件开始至闭庭时为止,并事先告知诉讼参与人。除休庭和不宜录音录像的调解活动外,录音录像不得间断,不得人为毁损或篡改录音录像内容。在案件录播完成后,由开庭庭室负责联系网络技术人员及时将录播案件上传,保证案件质量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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