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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暖阳|遗产继承起风波 诉前调解化“心结”

发布时间:2025-03-18 08:14:09


断的是家长里短

暖的是万千民心

家事暖阳

情法相济

化解千千心结

     家事审判事关百姓福祉、社会和谐。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家事暖阳”专栏,集中报道红兴隆人民法院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融入化解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的重要举措。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圆满化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让原本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的一家人解开心结,切实保障了每一位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了家庭和谐稳定。

案情回顾

     冯某与杜某为夫妻,二人育有三个子女,长子冯某强、长女冯某华、次子冯某刚。冯某于2022年1月去世,杜某于2024年11月去世,二人相继离世后,三人对冯某与杜某的工资和丧葬补助费如何分配多次协商无果,甚至争吵不断,严重影响三人间的关系。因冯某和杜某两位老人生前由冯某刚照顾,两位老人的工资卡和存款在冯某刚处保管,故冯某强、冯某华于2025年1月将冯某刚诉至法庭,要求依法分割继承遗产。

     法庭干警根据案件事实,以及三方意愿,对三方进行了耐心的沟通和劝解,但三方均对如何分配提出不同的意见,分歧较大。为及时消除弥合,化解纠纷,法庭干警决定组织三人“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耐心细致地为他们算“法律账”“经济账”和“亲情账”。最终,经仔细核算,确定遗产金额为162980元,由于冯某去世后杜某一直由冯某刚夫妻赡养,冯某刚继承97980元,冯某强、冯某华各继承32500元。冯某刚次日到法庭将冯某强、冯某华各自应分得的32500元给付完毕,兄妹三人也互相解开心结,对法庭的调解表示感谢。

法官说法

     继承纠纷往往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情感纠纷,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家庭矛盾,影响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本案中由于三人对财产分配产生纠纷,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对簿公堂,最后在法庭的调解下,依法对财产进行分割,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随着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设立遗嘱进行公证将成为解决继承纠纷的重要举措之一,设立遗嘱可以按照被继承人自己的意愿处理个人财产,最大限度地避免继承人之间的争执,对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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