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时不等人,春耕正当时。春耕是全年粮食生产的“第一仗”,抓好春耕备耕,对稳定全年粮食生产至关重要。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红兴隆人民法院开展“暖春”行动,为春耕生产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和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农资质量关乎农户的切身利益,您一定要严格把控进货渠道,确保所售产品质量合格,否则不仅会损害农户的权益,自己也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法院干警走访辖区农资商店,向农资经营者重点强调了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严重法律后果,并发放了《致广大农资经营者的一封信》和精心制作的法律宣传手册,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农资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
“在购买农资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产品标识、索要发票等凭证,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院干警来到社区、集市、农户家中,向农户们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与农户们面对面交流,针对农业生产环节易引发的购销生产资料转包、药害、雇佣、赊卖粮食等纠纷,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讲,提高了农户的维权意识和辨别能力,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让司法的阳光照亮每一寸农田,为广大农户创造一个安心、放心的春耕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