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声音都值得被聆听
每一次诉求都应当被尊重
确保当事人
“听”得明白、理解得清楚
“您不用着急,我写给您看,庭审中若是有不能理解的法律术语,我会给您详细解释清楚。”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与以往案件不同的是,该起案件的被告刘某为听障人士。
在庭审前,法官了解到刘某存在听力障碍,考虑到当事人可能无法充分表述自身诉求,又因刘某的听力障碍是后天形成,刘某并不懂手语,看不懂专业手语翻译老师传递的信息,因此安排法官助理在庭审时通过写字的方式与刘某沟通。
庭审过程中,考虑到被告刘某的特殊情况,主审法官控制语速、放慢庭审节奏,法官助理将原告陈述内容、法官问话等,通过写字的方式准确传达给被告,同时也将被告的想法和意见在庭审中予以充分表达,保障了被告的诉讼权利,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红兴隆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办理涉特殊群体案件时,在确保案件客观公正审理的同时,充分保障听障人士这一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传递了司法温情,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