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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忧信箱”已上线|您说,我听!@网友,您的“私信”被回复啦!

发布时间:2025-02-17 10:37:23


    “听民声,解民忧。”生活里,法律问题无处不在,邻里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桩桩件件关乎民生,为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强化普法效果,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解忧信箱”专栏,定期从微信公众号后台私信、留言中精选具有代表性的法律问题公开答疑,敬请关注!

红兴隆人民法院“解忧信箱”

收到了一位小朋友的留言

这位小朋友正在为春节期间

获得的“压岁钱”的归属问题而苦恼

下面,“解忧信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压岁钱”属于谁?
    在法律意义上说,“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归孩子们所有。接受赠与属于民法上纯获利益的行为,不需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孩子或者监护人表示接受、钱款发生转移之时,“压岁钱”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孩子们。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孩子可以使用“压岁钱”吗?
    未成年人独立支配处分自己的财产,需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满八周岁的孩子,不能独立使用自己的“压岁钱”;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在购买学习用品、小玩具等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时,可以使用“压岁钱”。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父母可以使用孩子的“压岁钱”吗?

    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有法定保管义务,可以帮助孩子保管“压岁钱”,但无权直接没收、随意处置孩子的“压岁钱”,更不能单纯拿这笔钱为自己消费,损害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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