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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兴凯湖畔的枫桥法庭 让“枫”光美如画

发布时间:2024-12-24 15:55:37


法庭 “枫”景之兴凯湖人民法庭


    兴凯湖农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兴凯湖农场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密山市东南部,因滨临风景秀丽的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而得名。红兴隆人民法院兴凯湖人民法庭坐落于此。

    近年来,兴凯湖人民法庭聚焦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辖区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和人文特色,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司法为民好“枫”景。“诉前保全+诉前调解”

助力解纷“加速度”

    “法官,我担心他转移财产,希望马上进行财产保全!”费某来到兴凯湖人民法庭焦急地说。

    王某于2015年向费某借款11万元,后偿还部分欠款,但仍剩余7万元未偿还,现已过约定还款时间,费某多次催要,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24年10月,费某得知王某种植的水稻已经收获,水稻现存放在兴凯湖农场东北林子管理区某作业站某区三号地,费某遂向法庭申请诉前保全。

    法官向费某了解案件情况后,详细审查保全材料,并告知诉前保全权利及义务。经审查,费某的申请符合诉前保全条件,法官第一时间作出准许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后立即启动保全程序、采取保全措施,及时查封王某的29.13吨水稻并告知费某财产保全情况。同时,为及时化解纠纷,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官在确定二人均有调解意向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向王某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且因该案已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如不及时履行,将会影响王某秋收卖粮。在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当场将全部欠款转账给费某,费某撤回保全申请与起诉,两人握手言和。

    近年来,兴凯湖人民法庭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组合解纷模式,推动诉前保全、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等工作有机衔接,有效实现以保全助调解、以调解化纠纷,助力纠纷化解“再提速”,打好定分止争“组合拳”。

“法庭﹢”协同联动

撑起“法治蓝天”

    “回家后我们会从自身找原因,想想应该如何教育好孩子,如何起到表率作用,杜绝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车某、徐某的父母说。

    “既然对方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也真诚道歉,我们也愿意谅解。”王某的父母说。

    2023年12月,13岁的王某与同学车某、徐某在校期间多次发生口角。放学后,王某在学校附近的超市门口被车某、徐某殴打,二人还将王某的手机摔坏。王某的父母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带王某到医院检查身体(经检查王某身体并无大碍),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车某、徐某年龄均不满14周岁,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王某及其父母于2024年1月来到兴凯湖人民法庭欲起诉车某、徐某及其父母,要求赔偿4,000元手机维修费及身体检查费并当面向王某道歉。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在校学生,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官立即与车某、徐某的家长取得联系,希望各方能够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同时,为妥善化解这起矛盾纠纷,法庭联合学校、公安、司法部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情理、法理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多个角度出发,耐心释法明理,并针对车某、徐某父母在孩子第一次发生口角后,未能及时引导、妥善处置,最终造成矛盾激化的情况进行法治教育。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学校、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经过一下午的调解,车某、徐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向王某当场道歉,王某及其父母考虑到车某、徐某认错态度诚恳,表示愿意谅解并自愿放弃赔偿要求,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至此这起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

    以法为度,以爱之名。兴凯湖人民法庭将继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发力,探索完善“法庭+”多元解纷模式,全力汇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着力构建多元化、立体式的涉未成年人纠纷化解体系,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如我在诉”办“小”案

倾心尽力解民忧

    漏水是不少老旧小区的难解之困,由此引发的邻里矛盾又该如何化解?兴凯湖人民法庭坚持“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司法为民利民便民落到实处,在诉前化解了一起因楼顶修缮问题引发的业主共有权纠纷,维护了邻里之间的感情。

    李某与张某、王某系同楼上下层邻居,楼顶因年久失修出现漏水情况,在五楼顶楼居住的李某多次与楼下住户协商修缮事宜,但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了解决漏水问题,李某自行雇请专业人员对楼顶进行了防水修缮,维修费4,000元。完工后,李某要求楼下住户分担该费用,四楼住户及时给付维修费,但在三楼居住的张某和在二楼居住的王某拒绝给付应分担的修缮款项,李某多次催要后无果,故于2023年12月来到法庭求助。

    法官了解案情后,秉持着既要依法解决纠纷,又要维系邻里关系的原则,找准矛盾症结,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现场调解,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王某当场各给付李某500元,这起邻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兴凯湖人民法庭始终自觉把解决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作为工作抓手,以“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小”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让公平正义直抵民心。 

    下一步,兴凯湖人民法庭将继续加强与基层治理单位的协同联动,延伸司法服务半径,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不断提升多元解纷能力和社会治理效能,以司法之力让兴凯湖畔“枫”光美如画。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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