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1月25日被联合国确立为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2016年3月1日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也将
禁止家庭暴力
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
家暴绝对不是“家务事”
反对家庭暴力
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即将来临之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学习,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红兴隆人民法院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 共促家庭和谐”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深入集市、景区等人流密集处,向过往群众发放反家暴普法宣传单,普及《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讲解了家庭暴力的定义、表现形式、法律责任以及预防和应对措施,引导辖区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提高防范家庭暴力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单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问题30余个,有效普及了《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增强了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反家暴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反对家庭暴力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为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家暴不是家务事!制止家暴,人人有责!如果遭遇家庭暴力,
一定要勇敢说“不”!积极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