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普法微课堂 |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100问(六十八)
发布时间:2024-11-11 09:32:37
离婚篇
68.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哪些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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