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普法微课堂 |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100问(六十一)
发布时间:2024-10-28 11:35:54
离婚篇
61.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什么情况下可对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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