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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普法微课堂 |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100问(五十九)

发布时间:2024-10-28 11:23:03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最小单元,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风向标”。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家事普法微课堂”专栏,普及婚姻家事相关法律法规。

离婚篇

59.离婚诉讼中,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时,是否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答: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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