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建设 “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养”的和谐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24年10月是我国的第十五个敬老月,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红兴隆人民法院开展“情系桑榆晚 法润夕阳红”系列活动。
下面让我们走进第一期,看看如何发挥司法建议在守护“银发”权益方面的作用。
在红兴隆人民法院双柳河人民法庭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分别是90多岁高龄的朱某和80岁的矫某,两位老人系重组家庭,随着双方老人年事渐高,无法互相照顾。朱某由于身体原因,近几年一直生活在儿子家中,由儿子照料,夫妻双方近两年没有见面。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老人年事已高,不能到庭参加诉讼。法官多次到两位老人家中家访,了解相关情况,听取双方老人诉求,组织双方调解,但二人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采用视频开庭的方式,让两位老人坐在家中,由双方子女陪同开庭。最终法官结合案件事实,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作出离婚判决,双方老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案件的审结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一份判决书如何延伸开去,为纠纷背后的“病灶”精准“把脉开方”,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红兴隆人民法院双柳河人民法庭梳理了近年来审理的涉老年人纠纷时发现,因部分老年人缺乏老年人权益保护、财产继承、遗嘱设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导致家庭矛盾未能有效处理,进而引发遗产继承和离婚纠纷的案件呈增长趋势。
针对这一情况,双柳河人民法庭向某农场老干部科发出司法建议,司法建议主要围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加强关怀程度,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完善司法服务机制,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社会协作配合,提高老年人服务效率四个方面。
某农场老干部科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回函表示将积极与法庭及社会各方协作,通过开设法律服务咨询窗口、设立法律服务联系人等措施,形成合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双柳河人民法庭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大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探索老年人权益保护新方法,以司法之力守护“银发”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