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灿灿的田野上
收割机来回穿梭
轰隆隆的声响
仿佛是庆祝丰收的乐章
红兴隆人民法院
多措并举
守护秋收好“丰”景
让丰收的田野里开出“和谐之花”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饶河人民法庭为不误农时农事将调解现场搬到“田间地头”,贴心上门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成功在诉前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金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双方约定当年年底还款,后因金某家庭遭遇变故经济较为困难,王某考虑到双方情谊并未“雪上加霜”主动索要欠款。2024年,王某因种植的农田临近河边,夏季雨水偏多河水上涨,为抗洪保田花费了不少资金,遂想到金某欠自己的1万元,找到金某要求其偿还欠款。金某称时间久远,不记得这笔欠款,故拒绝偿还,王某一气之下来到饶河人民法庭欲起诉金某。
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后,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较为清楚,遂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因当事人忙于秋收,法官便将调解现场搬到了秋收现场。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金某称,自己确实是记不清楚了,不记得向王某借过钱。王某称自己好心借款,又考虑到双方情谊及金某经济情况,没有着急要求对方偿还欠款,但是现在自己家急需资金想要回借款,金某竟拒不偿还,自己这里有欠条和银行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当年确实存在这笔欠款。法官从情理、法理两个方面劝导金某,经过一番释法明理,金某主动偿还欠款本息合计2.4万元。至此,这起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饶河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基层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