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法官助理辅助办案能力,使其将所学法律专业知识综合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去,切实提高其法律实务水平,为后续储备法官力量奠定坚实基础,红兴隆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法官助理调解技能竞赛,营造“比、学、赶、超”的办案氛围。
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辅助之星‘修炼’日志”专栏,聚焦报道法官助理们的调解故事。
“肯定是李某家喷洒农药不当,误喷到了我家的大豆,导致大豆苗遭受药害,他必须要赔偿我的全部损失!”
在红兴隆人民法院青山人民法庭当事人姬某向法官助理晏妮激动地说。
经过与当事人耐心细致地沟通,法官助理晏妮了解了案件详情。原来,姬某与李某承包的土地相邻,2024年7月,姬某在查看自家大豆长势时,发现大豆苗遭受药害,姬某认为是李某喷施的玉米灭草药飘移到自家大豆地导致的。事发后,姬某与李某一同实地查看大豆地受损情况,并丈量了作物遭受药害面积,受药害面积约为18.49亩。几天后,姬某与农场工作人员再次查看作物受药害面积时,发现大豆受药害面积在原有基础上增多,按近三年产值估算,姬某将损失近3万元。见此情况,姬某找到李某要求赔偿3万元损失,李某对于赔偿金额不认可,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姬某无奈之下到青山人民法庭求助。
法官助理晏妮在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的过程中发现,双方对于发生药害事实无争议,但对赔偿数额有争议,考虑到药害案件时效性强,如处理不当易产生连锁反应,遂决定先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防止纠纷升级。
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姬某要求李某一次性赔偿其全部损失;李某则认为今年雨水大,作物产量势必不如往年,现在无法确定准确赔偿数额,待秋收后,依据产值计算赔偿数额。双方就争议问题僵持不下,法官助理晏妮向双方当事人示明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审理流程,并引导双方从邻里乡情和有利于农业生产的角度互谅互让。经过多轮调解,双方一致同意一同到事发地寻找秋后测产参照地块,在秋收后以参照地块产量与受药害实际产量的差额计算赔偿金额。至此,这起纠纷圆满化解。几天后,当事人向法庭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在其位、务其职、思其政”。自担任法官助理以来,晏妮始终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解当事人所难,用心、用情当好法官的“左右手”,充分利用“面对面”“背对背”“以案释法”等调解方法,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