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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普法微课堂 |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100问(五十)

发布时间:2024-10-09 10:11:59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最小单元,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风向标”。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家事普法微课堂”专栏,普及婚姻家事相关法律法规。

离婚篇

50.彩礼返还纠纷中,婚约双方的父母能否作为诉讼当事人?

    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在离婚纠纷中,考虑到离婚纠纷的诉讼标的主要是解除婚姻关系,不宜将婚姻之外的其他人作为当事人,故在离婚纠纷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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