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不同的社会角色拥有这不同的良知,法官这一职业也不例外,法官的良知就是法官在其职业实践中审慎地趋向司法公正的品质,也是法官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做一名法官容易,但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很难,在实践中难免会被各种各样的案件所烦扰,这就要求法官要时刻保持着对自我价值与良知追求。
生活中,人民群众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事,他们所能想到的就是找法官,因为他们相信通过法律能有个公平的结果,“法者,平之如水”,这句古老的传说仍保持的生命力,当事人的冷暖和悲欢。法官这个职业看的最清楚、也最能理解。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任,来源于对法官人格和人品的信任,来源于对法官身上所表现一言一行的感觉和感受。例如在实践中会遇到很多当事人进屋就破口大骂的情形,这时就需要法官不能被外来的情形所干扰,先与其聊些家长里短,化解当事人的愤怒情形,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做事先做人。试想,如果法官是是非不分、颠倒黑白、见利忘义的人,无论他具有多么先进的法律理念,拥有多么丰富的法学知识,具备多么深厚的理论功底,他绝对不会成为一名称职合格的法官。法官的职业道德如何,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形象和品格,更重要的是影响着百姓对法律正义的认知和评价,是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公信力的大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防线。
法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法官这一职业的形象、代表着法律的权威、代表着人民群众对法官的认同。踏实做人,谨慎办案,办理案件每一个环节,都要时刻提醒自己的言行与举止、自己的良知,争做一名有司法良知的、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