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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普法微课堂 |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100问(四十八)

发布时间:2024-10-09 09:39:21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最小单元,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风向标”。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家事普法微课堂”专栏,普及婚姻家事相关法律法规。

离婚篇

48.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不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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