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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普法微课堂 |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100问(三十六)

发布时间:2024-10-08 15:11:50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最小单元,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风向标”。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家事普法微课堂”专栏,普及婚姻家事相关法律法规。

家庭关系篇

36.遭受家庭暴力怎么办?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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