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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普法微课堂 |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100问(三十三)

发布时间:2024-10-08 14:34:13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最小单元,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风向标”。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家事普法微课堂”专栏,普及婚姻家事相关法律法规。

家庭关系篇

33.养老金账户中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0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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