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执行信息公开

 

家事普法微课堂 |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100问(三十二)

发布时间:2024-10-08 14:32:16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最小单元,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风向标”。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家事普法微课堂”专栏,普及婚姻家事相关法律法规。

家庭关系篇

32.离婚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所以离婚案件除非一方申请不公开审理,否则均应公开审理。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