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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普法微课堂 |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100问(二十九)

发布时间:2024-08-27 09:53:15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最小单元,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风向标”。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家事普法微课堂”专栏,普及婚姻家事相关法律法规。

家庭关系篇

29.什么情形给付的财务,不属于彩礼?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间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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