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法官助理辅助办案能力,使其将所学法律专业知识综合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去,切实提高其法律实务水平,为后续储备法官力量奠定坚实基础,红兴隆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法官助理调解技能竞赛,营造“比、学、赶、超”的办案氛围。
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辅助之星‘修炼’日志”专栏,聚焦报道法官助理们的调解故事。
“眼瞅着要扣棚了,他说不包给我种就不给我种了,那秋整地、沟渠和筑埂的钱必须得给我!”
“秋整地的钱我可以,但沟渠和筑埂都是谁种地谁承担,这钱我不能给他,而且他计算的作业费价格每亩也高于正常整地价格。”
在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态度强硬、各执一词。
陈某与张某系邻里关系。2021年,张某将70亩水稻承包给陈某耕种,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2024年2月,张某找到陈某欲收回土地经营权,陈某向张某主张2023年秋整地、沟渠和筑埂的费用共计5356元,张某开始表示会给付这笔钱,但经陈某多次索要,张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未能给付。陈某无奈之下将张某诉至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后,法官助理李雪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张某了解详细情况。张某接到电话后情绪激动,称陈某索要2023年秋整地作业费用过高且2023年沟渠和筑埂的费用应该由陈某承担,不应该由自己承担。
在双方此前未做明确约定的前提下,为确定2023年沟渠和筑埂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法官助理李雪与管理区相关工作人员及辖区内其他水稻种植户了解情况,得到一致回复是由实际种植户承担沟渠和筑埂的费用。
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法官助理李雪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因正值农忙,便将调解现场搬到了田间地头。调解过程中,李雪从情理出发,用事实讲话,以法律为依据,多次做陈某与张某的工作,经过几轮调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张某给付陈某秋整地费用2600元,张某当即给付陈某2600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场因土地承包引发的邻里矛盾化解在了诉前。
“这个事情终于了结了,我也可以重新规划明年要种些什么了。”看着如释重负的当事人,李雪心头一股温热袭来,她常说:“倾尽全力多做一点,只要能掸去当事人心头的怨,解开他们心中的结,一切付出都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