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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普法微课堂 |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100问(二十七)

发布时间:2024-08-21 08:00:53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最小单元,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风向标”。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家事普法微课堂”专栏,普及婚姻家事相关法律法规。
家庭关系篇
27.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义务有哪些?
    《民法典》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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