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之星“修炼”日志|“考试包过、不过全退”难道是套路? 发布时间:2024-08-20 08:02:04
为进一步提高法官助理辅助办案能力,使其将所学法律专业知识综合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去,切实提高其法律实务水平,为后续储备法官力量奠定坚实基础,红兴隆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法官助理调解技能竞赛,营造“比、学、赶、超”的办案氛围。
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辅助之星‘修炼’日志”专栏,聚焦报道法官助理们的调解故事。
“他们之前明明承诺不过全退,现在考试成绩都出来这么多天了,我不仅没收到退款,电话他们都不接了,实在是太过分了!”
“我们也想给他退费,但是现在公司经营困难,实在是没有钱退给他。”
高某和某培训公司负责人谢某分别在电话里向红兴隆人民法院卫星人民法庭法官助理范晓波诉着苦水。
事情还要从2023年7月的一天说起,这天高某与某培训公司签订了一份《教育培训合同》,双方约定:高某支付培训费30000元,如高某参加考试未通过则全额退还培训费。2024年3月,考试成绩公布,高某未通过,于是联系某培训公司要求退回全部培训费用,该公司口头承诺在30至4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然而45个工作日早已过去,高某却迟迟未收到退费,再次联系某培训公司时负责人谢某拒接电话。考试没通过,费用还不退,苦恼又无奈的高某于2024年7月将某培训公司诉至红兴隆人民法院卫星人民法庭,请求立即退还培训费用30000元。
法官助理范晓波在了解案情后,立即找到某培训公司负责人谢某,向其送达了原告起诉状及相关法律文书,并就教育培训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向谢某详细释明。谢某得知被起诉后态度十分强硬,称短期内不会退还,要等公司经营“回暖”后再退费。范晓波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引导其考量公司将来的运营发展,建议其通过调解化解纠纷。
两日后,谢某表示同意调解,但因资金周转困难,请求两年的宽限期,但高某对此表示坚决不同意,要求立即给付。为及时解决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范晓波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开展调解,不断促使双方从对立走向理解和宽容。经过反复劝解与疏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某培训公司在9个月内分期履行全部培训费用30000元。
“老百姓的‘难事’就是我的‘家事’,不同的案件用不同的方法,一定会有一把钥匙能打开当事人的心中的‘结’,我要把案结事了的功夫做到极致。”自任职法官助理以来,范晓波不断在案件调解工作中打磨和锤炼自己,尽心竭力辅助法官办理各类案件。
温馨提示:
近年来,因培训机构“跑路”“退费难”等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为此,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擦亮眼睛,慎重选择培训机构。不要轻信“包过”等宣传,理性选择证照全、口碑好且经营相对稳定的培训机构。
二要理性消费,提高风险意识。尽量避免一次性缴纳大额培训费,做好风险评估。
三要签订合同,提高维权意识。对培训内容、期限以及授课质量、收费和退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时依法理性维权。
同时,提示各教育培训机构要依法、诚信、合规经营,努力提升教育培训的服务质量,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培训义务,共同营造公平稳定、健康有序的教育培训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