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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普法微课堂 |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100问(二十四)

发布时间:2024-08-16 08:24:11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最小单元,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风向标”。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家事普法微课堂”专栏,普及婚姻家事相关法律法规。
家庭关系篇
24.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还有抚养义务吗?
    有。《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责任编辑:邢曦白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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