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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普法微课堂 |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100问(八)

发布时间:2024-07-16 07:59:48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最小单元,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风向标”。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家事普法微课堂”专栏,普及婚姻家事相关法律法规。
结婚篇
8.哪些机关有权宣告婚姻无效?
    我国《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机关有权宣告婚姻无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并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力。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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