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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有“纳”!发出供热司法建议 为民生“加温”

发布时间:2024-06-11 08:19:12


    冬季供热事关千家万户。近年来,供热公司与用户之间因供热服务质量和热费收缴等方面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一方面是部分用户以供热公司供热温度低、服务质量不高为由拒绝缴纳供热费用;另一方面是供热公司在为用户提供供热服务后,收不到供热费,资金运转困难,致使双方矛盾难以妥善处理。
    为进一步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此类矛盾纠纷,切实有效服务和保障民生,红兴隆人民法院宏图人民法庭对近三年来受理的供热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深入调研,针对用户普遍反映的室温不达标、检测制度不完善、催缴供热费程序不完善、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法庭积极与供热企业、用户沟通协调,共同探讨有效化解纠纷的具体措施,精准制发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重点围绕“规范供用热力合同形式”“完善室温检测制度”“明确缴费标准和办理报停的手续”“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开良方”,同时还建议供热企业在采暖季来临前,与有关物业单位沟通协调,将供热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到户,增强供热企业和用户的沟通联系。
    司法建议发出后,供热企业高度重视,在回函中表示已经采纳该司法建议,针对其中提出的问题正在采取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进行整改和落实。
    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司法建议工作,不仅办好每一起个案,更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变“化解矛盾”为“源头预防”,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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