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巧用“三点突破”调解法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30 08:05:28
“尽小者大,慎微者著”。民生“小案”虽小,却关系“国之大者”,必须树牢“小案不小办,小案事不小”司法理念,时刻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心上,以百姓之心为心,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身边“小案”,以小案的定分止争汇聚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情回顾
高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张某以亲友需要用钱为由,向高某借款5000元,并签订借款协议,约定于2024年1月1日前还清。然而,直至2024年3月1日,张某并未偿还借款,且多次催促张某始终对借款事实及还款计划避而不谈,无奈之下,高某来到红兴隆人民法院宏图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案件受理后,法庭干警考虑到涉案金额不大,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存在多年的深厚友谊,遂决定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处理此案。随后,法庭干警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张某称此笔借款的实际借款人为刘某,自己并未使用,因此拒绝参与案件调解。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法庭干警当即驱车100余公里前往张某家中,展开诉前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巧用“三点突破”调解法,即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把握双方感情契合点,寻求矛盾化解突破点。首先,法庭干警向张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次,与第三人(张某的儿子)进行沟通,由其出面劝导张某要恪守诚信之道,尽管张某并未直接使用该笔欠款,但借款协议上的签字是确凿无疑的,高某也确实是将钱款直接交付给了张某。最后,法庭干警以双方多年情谊为突破点,充分释明法律、耐心说理,张某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主动带领法院干警及高某一同前往刘某的家中,刘某对欠款事实表示无异议,当场将借款全部还清。至此,这起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诚信是立人之本,也是社会和谐之基。债务纠纷,涉及双方权益,虽小却重。本案中,张某虽未直接使用借款,但借款协议明确,法律义务不容推卸。在日常生活和商业往来中,应恪守诚信之道,尊重法律,履行义务。当面对债务问题时,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避免“沉默”导致矛盾升级,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